蘋果日報-『正義感過剩,他棄百萬薪賣良心冰』 » 正當冰媒體報導 Leave a comment

莫名其妙的一篇報導被轉上PTT,還一個不小心爆了@@!
繼上次寫出我心目中的蕭美琴後這是第二爆,一生中有兩篇文章爆掉,可以說此生無憾XD
 
我沒有PTT帳號,但猜測大概有些鄉民會到我的粉絲團來看看。
所以回文下面很多疑問跟猜疑,我就在這邊一併回覆好了。看得到看不到都無所謂,其實我也不希望店裡始終人潮滿滿,貓咪壓力會很大。
想認養貓的多來一點咖有影XD
 
Q1.這篇新聞是業配嗎?
果斷回答:不是。
蘋果的記者大哥主動聯絡上我,敲了採訪時間,就來店裡採訪了整整一天從早到晚,還包含後期跟我追殺資料追殺了快一個月XD
 
我有一個原則:絕不買新聞類媒體的廣告。我認為新聞媒體有其中立性,是民主國家的第四權,他有呈現真相的義務與社會責任。
就算新聞媒體要自甘墮落,我們也不應該去助長這種趨勢。
 
這個品牌成立三年,我只買過FB廣告─一開始是為了讓我偏鄉發冰後寫的報導能引起注意。後來發現實在滿好用的,可以精準投放。所以現在有些想要回饋粉絲團冰友的優惠,我也會買一些廣告推送給粉絲團的朋友。
 
除此之外,任何報導與節目採訪,我至今沒有花過一毛錢。任何一家媒體收過我的錢可以來爆我料,我表演自含。
 
Q2.品牌成立三年,為什麼寫Since1948?
主要是教我做冰的遠房親戚的冰淇淋工廠創立於1948年。時至今日,正當冰依然使用他們最早期,大約占地5坪的巨大骨董機器做冰。
除了成分調整成無化工添加物外,製程完全就是1948年的那一套。
那是我這一代對美好味覺的原始記憶。所以我把那個年份放在LOGO下。
 
Q3.你怎麼可能賣一賠一?那這樣這篇報導出來你不就賠死?
首先給大家一個觀念,在我還沒有做品牌接受很多次採訪以前,我也從來沒想過,一篇報導會因為溝通、篇幅等因素而不盡完整。
為了篇幅精簡,前因後果交代不清也難免啦,蘋果又不像粉絲團是我開的XD
 
正當冰至今一共漲價過兩次,現在的售價回歸原物料成本,貴得就賣高些,便宜的就賣低些,一球約一百公克,不大不小,大約是35~50之間。
好比今年的芒果產量超少品質也差,但很多冰友說沒吃到正當冰的芒果好像沒過到夏天,於是我還是做,一球50,還要再三跟沒吃過的朋友提醒又貴又難吃喔,我勸你最好不要買XD
 
上一次漲價則是簡單區分為35-40元兩種價位。但嘉寶果、香草、抹茶(是真的用進口抹茶粉)這一類高成本的口味原物料成本還是超過30,加上人事管銷後僅能打平。
在這個階段,大約有一年多的時間,我跟女友兩人每個月的純利潤約在八千~一萬三之間,換算下來一個人月薪五千XD
每個月我們的工讀生大概都有一到兩位的薪水,是比我跟老闆娘(婕妮)的薪水更多的。
 
而最早最早,正當冰剛開始在夜市起家的時候,不論口味,我一球冰只賣20元。
如果加上人事管銷,賣一球賠一球的確是實情,但那大概只持續了9個月時間。之後我就第一次調漲了。
 
Q4.你在做的事情是污名化添加物製造恐慌藉此獲利嗎?
添加物有其價值。對於品質的穩定、運送、保存、衛生,它能避免很多意外的發生。
我很難跟大眾說明的是,所有不是必須存在食物裡的雖然都是添加物,但添加物之中,也同樣有分為高風險與低風險的。
好比過去常用避免粉狀物結塊說鋁基添加物,因為有太多論文指出有導致帕金森氏症的風險,於是今年我們的添加物管理法開始限制使用。
 
添加物不全是不好的,甚至有時候添加物與主原料的界線也很模糊。但重點是:那些是高風險、那些是低風險,我們的政府有告訴你嗎?
在國外的實驗結果出爐時,國內的法規有即時反應嗎?
現在國內的廠商在使用添加物,是為了品質或保存?
 
如果不靠你自己去認識、去避免,靠所有不願意同流合汙的食品製造者去摸索出安全低風險的添加物應用方式,我們還能靠誰?
 
Q5.阿你不是說添加物管理法30年沒修?剛又說年初才修了一次,你也會甩尾喔?
這也是媒體報導為了精簡篇幅產生的誤會,其實採訪當下我是說:「在色素與香精的部分,國內的法規已經接近30年沒有修正」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FoodAdditivesList.aspx…#
 
大家可以在這個頁面查詢著色劑與香料兩個子項。
其中你可以看到大部分的色素香精,使用上限”建議”都是:”本品可於實際需要適量添加”。其中包括被指出與過動強相關、在許多國家已經禁用,或者有嚴格上限的檸檬黃、日落紅、胭脂紅等等。
 
這個實際需要當然不會是消費者的需要,而是廠商CostDown的需要。
 
我國在色素香精的許可範圍之廣、添加上限之鬆散,堪比最落後的資本主義型國家。我們甚至在法規面上落後也同樣盛產黑心食品的中國。
 
至於為什麼在食安問題連環爆的今天,身為一切問題濫觴的食品添加物管理法依舊固執的”堅持落後”,大家可以好好思考一下:P
 
Q6.你年薪真的有破百?阿工作十年存六十萬你是都把錢捐出去了嗎?
沒有、完全沒有,單純就只是我是個敗家子…
我在創立這個品牌之前,我沒有深刻的印象我有捐過甚麼大錢或多熱心公益XD
 
很愛花錢不存錢,大部分是因為家庭因素。我跟父母的關係過去一直很疏離,我是隔代教養長大的孩子,對我來說,我需要盡孝的只有我奶奶。但她從來不收我的錢。
既沒有孝親費,也不想買房當盤子,每個月賺得錢就是想方設法把他給花了!!
 
所以我玩重機、耳機、音響、相機、汽車。雖然我都自認玩得很有CP值,但每一項興趣加總起來,導致我也沒剩甚麼錢。
至於年薪,那是專案經理的本薪,加上假日兼做分散式應用程式設計講師才能穩定破百。我本身學歷不高又不是本科系,所以薪資還是差台清交一大截。
 
Q7.阿你有開發票嗎?
我在今年六月因為食尚玩家的報導,生意才開始漸漸穩定。漲價則是五月。今年五月前就是我剛才說的,很多時候兩個人只有八千一萬能用,大約占總營收的一成。
所以很尷尬,有的月份超過最低免繳額度想去報稅,又擔心一到淡季會立刻死,所以有點皮皮的一直撐著。我的床~
 
但六月後生意起來了,本來還在觀望會不會只是曇花一現,現在又被蘋果報導,搞不好之後生意真的可以海闊天空下去。
所以我們會努力在10月前導入POS系統並且開發票。
 
我不會去逃避一個商人應該去擔負的社會責任。相反的,我希望在能力所及內,正當冰能負擔更多。
 
Q8.公益是你的行銷方式嗎?講講誰都會,你是否真的有做到?
我還是必須澄清。公益不是我一個人做,而是所有支持正當冰的冰友與我們一起做的。
夢想冰淇淋,去發放的是待用冰淇淋,雖然一球我用35元的成本來計算,聯繫與交通、人力成本也是由我負擔。但這個計畫是從我還在虧錢的時期就開始的。如果沒有這些冰友,我絕不可能做到這件事。
 
另一個替流浪動物找家的NoMoreStray計畫則是接受醫療品的捐助。所有的中途貓的吃住生活所需我來負責,包含親人訓練與把他們”行銷”出去。但只有可大可小有時很恐怖的醫療支出,我需要冰友們協助我。
 
我們目前正在成立協會,希望能讓所有的認購品被監督。
在協會成立之前,我們還是很陽春的將這兩個計劃所有明細做成google試算表:
夢想冰淇淋計畫:http://goo.gl/J9Vpvn
NoMoreStray計畫:http://goo.gl/TBaUX9
 
我認為任何一個公益團體,無止盡的吸納善心資源都是不正義的。
這兩個計劃都有資源轉讓的機制:也就是超過我能執行的上限,我會把待用品換算成金錢直接捐給與計畫目標相同的單位。
 
至於公益是不是我的行銷方式?我這麼說好了:
頭一兩年,每一次的夢想冰淇淋計畫,我都希望不只是發冰,而是利用我擅長的文案,寫出部落的故事,讓更多人注意到偏鄉的問題。
第三年起,因為銷售點變成兩個,我實在分身乏術。所以就變成常常只有發冰,卻沒有任何消息。沒有見報、粉絲團也生不出相關文章。
NoMoreStay計畫也是,常常送了貓出去,我也無法擠時間寫出報導來。
 
如果我的著眼點是行銷,那我應該優先做報導而放慢送養或送冰的速度。
 
但事實上是無論我們再忙,忙得一天沒有四小時可以睡,夢想冰淇淋一年也至少執行五次以上,今年甚至有單趟走了404公里,送到新竹的玉峰國小。
 
我們的中途貓送養率目前是100%,第一年送出近30隻,退養率是0%,送出的貓走失並與認養人失聯發生過一次,是唯一汙點。
 
我不知道這樣的成績算好或不好,我們只是不想因為有所保留,而在死去的那天回顧人生時感到遺憾。
 
Q9.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這是鐵律,你說的我很難相信。
問題是,我從來也沒有把正當冰當作一門”生意”啊XD
 
我常說,冰淇淋不是我的商品,而是我的工具,因為要講味覺教育,有個很好吃又符合自己標準的道具比較容易說服人:P
 
錢很多,不保證你能有一個充實的人生,或是能上天堂還可以開後宮。留給下一代,可能也只是製造另一個自耕農。
 
物慾一產生就去滿足,這樣的日子我過了10年以上(因為媽媽也是開公司,就算我還在媽媽十塊的時候,我也很少有甚麼想買而不能買的東西,除了藍寶堅尼)。
(但不用酸我關鍵字:”媽媽開公司”。我22歲時就跟她鬧翻離家,正是因為她把錢這件事看得太重。)
 
我在不斷買入幾萬塊的消費性商品上悟到一個道理,物慾滿足後的爽感比起男性高潮沒有長上太久。滿足消退後的空虛卻又跟女性高潮一樣可以一波又一波。
 
所以其實我真的不知道,人一生賺超過自己所需要的錢到底要幹嘛?開4萬塊買的中古escape跟開法拉利,在心靈滿足上到底有甚麼不同?扣除掉虛榮的部分?
 
夢想冰淇淋計畫與NoMoreStray計畫都是起源於兩個我生命中小小的故事。然後我竟然就這麼把兩個小小的”癥兆”,當作畢生職志的做下去了。
我不知道你們相不相信命運有其安排,但至少我是信了。
 
我這在兩個公益計畫裡學到我自認最了不起的事情是:
 
人本來就應該為利他而存在。
 
因為在這樣的行為裡,任何人都能體驗到不同以往的、真正的快樂與滿足。
 
我不是真的很傻,但也不必聰明的把這一切包裝成美麗的故事。我並不超然,也常常跟錯風向XD
 
我只是任性的做令我自己覺得快樂的事。
 
壞人要不要相信好人會做好事,其實不是太困擾我的問題。
 
至於支持我的朋友也不用太過義憤填膺啦~
我在所有爆過食安問題的財團眼中都是眼中釘,包含史前時代已知用網軍的那個政黨。
 
人家公關預算一年是我營業額的上百倍,被酸被黑不是剛好而已嗎XD
 

—————————————By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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